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2745495167C |
| 法定代表人 | 闫志杰 |
| 注册资本 | 375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02-11-25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棋牌)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服务;电脑动漫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;翻译服务;文字编辑;工艺美术品设计;服装服饰设计;产品设计;模型设计;摄影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(不含农业技术推广)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、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销售工艺品、日用杂货、装饰材料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;经济贸易咨询;技术进出口;货物进出口;投资管理;工程勘察设计;建设工程项目管理;专业承包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