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4MADP5Q4T4X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德芝 |
| 注册资本 | 5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6-14 |
| 企业类型 | 140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企业管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礼仪服务;电气设备销售;咨询策划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影视录放设备制造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办公设备耗材制造;日用家电零售;金属制品销售;珠宝首饰零售;塑料制品销售;母婴用品销售;二手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玻璃制品销售;日用陶瓷制品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电子产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玩具销售;农副产品销售;食用农产品批发;箱包销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化妆品批发;鞋帽批发;服装服饰批发;通信设备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数据处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集成电路设计;计算机系统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大数据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文艺创作;体育赛事策划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摄影扩印服务;版权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互联网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