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5MADHA4LT2P |
| 法定代表人 | 郝广云 |
| 注册资本 | 1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4-15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电影摄制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文艺创作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个人商务服务;企业管理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版权代理;电子产品销售;租借道具活动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日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玩具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出版物零售;演出经纪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音像制品制作;音像制品复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