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5MADTWT8R24 |
| 法定代表人 | 程美玲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7-30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打字复印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服装服饰出租;服装服饰零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文艺创作;电影制片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发行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