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5MAE09F4H75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绍超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9-03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专业设计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会议及展览服务;销售代理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娱乐性展览;招投标代理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音像制品复制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