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630678213X2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大星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4-08-28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教育咨询、影视策划、营销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;文艺创作;声乐培训、美术培训、舞蹈培训、计算机技术培训;企业管理、礼仪服务、婚庆服务、会议服务、承办展览展示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产品设计;个人形象包装设计;票务代理(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);销售首饰、工艺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摄像器材、通讯设备(不含卫星地面发射、接收设备)、五金交电、汽车配件、文化用品、办公设备、照相器材、化妆品、玩具、家具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