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6MA004UHX99 |
| 法定代表人 | 刘瑞玲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4-15 |
| 企业类型 | 39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策划创意服务、教育咨询、企业形象策划;承办展览展示;会议服务;工艺美术设计、产品设计、服装设计、电脑动画设计、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翻译服务、摄影服务、婚庆礼仪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版权代理;租赁影视器材、影视服装;销售摄影器材、文化用品;电影摄制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电影发行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