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73066067507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丽伟 |
| 注册资本 | 1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4-06-25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视策划;承办展览展示;电脑动画设计;文艺创作;市场调查;计算机系统服务;公共关系服务;项目投资;资产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服务;技术推广服务;声乐培训、舞蹈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;翻译服务;销售针纺织品、服装鞋帽、日用品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首饰、工艺品、玩具、乐器、照相器材、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通讯设备;电影摄制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电影发行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