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7MA006QMM04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杰 |
| 注册资本 | 1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7-07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电影摄制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;文艺表演;电子出版物制作;音像制品复制;电子出版物复制;道路货物运输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视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;市场调查;摄影服务;租赁影视器材;销售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日用品;汽车租赁(不含九座以上客车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文艺表演、电影发行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、电子出版物制作、音像制品复制、电子出版物复制、道路货物运输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