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7MA04HAF812 |
| 法定代表人 | 高应春 |
| 注册资本 | 3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11-12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与活动;文艺创作;影视策划;文艺创作;信息咨询(不含投资咨询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技术开发;技术咨询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摄影扩印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礼仪服务;产品设计;租赁影视器材、影视服装;体育项目运动经营;电影摄制;技术推广服务;会议服务;市场调查;企业策划;计算机系统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电脑图文设计;销售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仪器仪表、日用品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、营业性演出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