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7MA7F07C84Q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艳春 |
| 注册资本 | 5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12-28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视经纪代理服务;销售电气设备、金属制品、机械设备、家用电器、电子产品;租赁机械设备、文化用品、乐器、音响设备、舞台设备、器材;社会经济咨询(投资咨询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公司礼仪服务;票务代理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摄影服务;电影摄制;营业性演出;建筑劳务分包;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营业性演出、建筑劳务分包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、演出经纪、电影发行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