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18MA7FACGD94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志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2-01-21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);电影摄制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服务;广告代理服务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企业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照相器材;市场调查;出租商业用房、办公用房;翻译服务;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销售电子产品、文化用品、机械设备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