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228MA01JLC3XX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美华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9-04-19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租赁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租赁建筑工程机械、建筑工程设备;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包、劳务分包;城市园林绿化;经济贸易咨询;企业管理咨询;家庭劳务服务;销售服装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家用电器、电子产品、日用杂货、工艺品(不含文物)、通讯设备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花卉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(不含医用软件);企业管理;财务咨询(不得开展审计、验资、查帐、评估、会计咨询、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,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查帐报告、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;);市场调查;公共关系服务;企业策划、设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电脑录入、打字;复印服务;翻译服务;技术开发;技术咨询;技术转让;技术推广;技术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税务咨询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);花卉租摆;销售食品;代理记账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代理记账、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