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20101MA82FP8A6L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鹤春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10-24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软件开发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据处理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品牌管理;图文设计制作;个人商务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国内贸易代理;销售代理;版权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