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0403MAE164NP8U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连芹 |
| 注册资本 | 2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10-17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办公服务;平面设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日用杂品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公章刻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