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0405MAE1941775 |
| 法定代表人 | 程晓玉 |
| 注册资本 | 3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10-09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具用品批发;科普宣传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赛事策划;体育经纪人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场地设施经营(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);体育用品设备出租;电竞赛事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