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0705MADMJ4MK9U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利霞 |
| 注册资本 | 3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6-0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保障组织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招生辅助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摄影扩印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体育赛事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个人商务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制作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子出版物制作;营业性演出;艺术考级活动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