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0730MADKXCYY61 |
| 法定代表人 | 刘春晓 |
| 注册资本 | 2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5-28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图文设计制作;打字复印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