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1024MA08JF3F0U |
| 法定代表人 | 高传华 |
| 注册资本 | —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5-16 |
| 企业类型 | 59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电脑动画设计;技术开发;软件开发;技术咨询;计算机系统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影视策划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摄影棚、道具、服装租赁;出租办公用房、出租商业用房(集中办公区除外);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;影视器材租赁;汽车租赁(不含九座以上客车);企业管理咨询;经济贸易咨询(投资、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基金、贵金属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发布广告;销售影视器材、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摄制;人力中介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