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210804MADKAUHT0Q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春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5-10 |
| 企业类型 | 39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活禽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企业形象策划;网络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具用品零售;珠宝首饰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家用电器销售;日用品销售;卫生洁具销售;日用化学产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箱包销售;玩具销售;皮革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通讯设备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;初级农产品收购;食用农产品零售;新鲜水果零售;新鲜蔬菜零售;鲜肉零售;鲜蛋零售;水产品零售;未经加工的坚果、干果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谷物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