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10230MA1JXPX12Y |
| 法定代表人 | 国华 |
| 注册资本 | 5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9-29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体育赛事策划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开发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文艺创作;摄影及视频制作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;票务代理;图文设计、制作;动漫设计;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(不含投资类咨询);市场营销策划;知识产权代理;翻译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工艺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珠宝首饰、电子产品、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;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:食用农产品的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