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20113MA21MEY307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亚光 |
| 注册资本 | 2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0-06-03 |
| 企业类型 | 105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电视剧制作;电影发行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制造;电子产品销售;电子元器件批发;通讯设备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日用百货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