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40500MA8NT07M5M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美华 |
| 注册资本 | 2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2-03-10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广告发布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文具用品批发;日用百货销售;五金产品批发;电气设备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灯具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制冷、空调设备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