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50104MA33NHWHX8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爱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0-03-25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品牌管理;动漫游戏开发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安全设备销售;软件开发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摄影扩印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化妆品批发;化妆品零售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箱包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户外用品销售;鞋帽批发;鞋帽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纺织、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