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50206MA31JTDB9X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子珊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8-03-22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文艺创作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互联网安全服务;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(不包括游戏游艺设备)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平面设计;咨询策划服务;礼仪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照明器具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珠宝首饰批发;珠宝首饰零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文物销售;馆藏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;文物保护工程施工;文物拍卖;文物保护工程设计;文物保护工程勘察;文物保护工程监理;拍卖业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(销售预包装食品)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电影发行;旅游业务;艺术品进出口;电视剧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子出版物制作;音像制品复制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电视剧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