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70100MA3RCCYR2X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海云 |
| 注册资本 | 3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0-01-07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零售;摄影扩印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平面设计;礼仪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;家用视听设备零售;广播影视设备批发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测绘服务;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