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70211MA3QN2MK04 |
| 法定代表人 | 于美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9-09-27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业务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、投资咨询(非证券类业务)、商务信息咨询(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,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融资担保、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);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;从事广告、环保领域内的技术研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庆典礼仪服务,会议服务,房产经纪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;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