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70211MA3TDECUX9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晓东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0-07-01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作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专业设计服务;翻译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礼仪服务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国内贸易代理;销售代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场所经营;出版物零售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