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20111MA4KWB8B8G |
| 法定代表人 | 石伟华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8-23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 : 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音响设备销售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家用视听设备销售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特种设备出租;音像制品出租。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 : 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;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影发行;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复制;电子出版物复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