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301035889653203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彩瑜 |
| 注册资本 | 10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1-12-05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艺术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品牌管理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艺创作;休闲观光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图文设计制作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赛事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