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101764030445Q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平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04-07-08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文化传播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文化推广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文化研究;文化艺术咨询服务;社会人文科学研究;广告业;公共关系服务;策划创意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公司礼仪服务;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(大型活动指晚会、运动会、庆典、艺术和模特大赛、艺术节、电影节及公益演出、展览等,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摄影服务;社会法律咨询;法律文书代理;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(不得从事诉讼代理、刑事辩护业务);法律教育研究;市场调研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服务;科技信息咨询服务;科技中介服务;科技项目代理服务;科技项目招标服务;科技项目评估服务;科技成果鉴定服务;文学、艺(美)术经纪代理服务;代理印刷业务(不直接从事印刷)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