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104MA59CX405U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冠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5-1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文化传播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文化推广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照明灯光设计服务;舞台安装、搭建服务;艺(美)术装裱、封装服务;艺(美)术创作服务;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;软件开发;商品批发贸易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软件服务;数字动漫制作;游戏软件设计制作;技术进出口;影视经纪代理服务;互联网商品销售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商品零售贸易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、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;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(大型活动指晚会、运动会、庆典、艺术和模特大赛、艺术节、电影节及公益演出、展览等,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摄影服务;网络技术的研究、开发;舞台灯光、音响设备安装服务;动漫(动画)经纪代理服务;货物进出口(专营专控商品除外);运动场馆服务(游泳馆除外);健身服务;军事体育拓展训练;竞技体育科技服务;全民健身科技服务;体育工程科技服务;社区、街心公园、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;体育经纪人;文化娱乐经纪人;物业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;文化艺术咨询服务;体育运动咨询服务;健美运动技术咨询;健康管理咨询服务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、心理咨询除外,不含许可经营项目,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);新媒体产业园的投资、招商、开发、建设;文化产业园的投资、招商、开发、建设;商务咨询服务;贸易咨询服务;营养健康咨询服务;政府采购咨询服务;电子商务信息咨询;节能技术咨询、交流服务;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环保技术咨询、交流服务;游泳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