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106MAD7LTGD9B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连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3-12-21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市场营销策划;文艺创作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软件销售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移动通信设备销售;移动终端设备销售;信息安全设备销售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设备销售;互联网安全服务;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物联网技术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办公用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文具用品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通信设备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电子元器件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日用品销售;安防设备销售;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演出场所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游戏服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