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183MA59C2N95M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丽娟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3-14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文艺创作服务;新闻业;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;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;舞台表演安全保护服务;舞台表演美工服务;舞台表演道具服务;舞台表演化妆服务;舞台灯光、音响设备安装服务;舞台安装、搭建服务;照明灯光设计服务;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、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;文化娱乐经纪人;影视经纪代理服务;音像经纪代理服务;文学、艺(美)术经纪代理服务;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(大型活动指晚会、运动会、庆典、艺术和模特大赛、艺术节、电影节及公益演出、展览等,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游戏软件设计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服务;视频设备出租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摄影服务;软件开发;公共关系服务;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、整理、保存、加工及提供(金融信用信息除外);广告业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