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30035921083XR |
| 法定代表人 | 孙志霞 |
| 注册资本 | 3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5-11-03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为影院提供管理服务(不含具体经营电影院);投资咨询(不含证券、期货、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);投资兴办影院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影院室内外设计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、歌舞厅)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股权投资;投资娱乐产业项目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、投资文化产业项目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投资管理(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资产管理、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)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市场营销策划;展览展示策划;影视设备、器材的销售;国内贸易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;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演出与经纪;从事广告业务;影视策划;影视制作拍摄发行;电影、音像制品制作发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