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300553881223L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瑞玲 |
| 注册资本 | 2011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0-04-15 |
| 企业类型 | 105 |
| 所属行业 | 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音视频记录仪,数据采集站,安防产品,采集服务器及软件,脉冲电激发器,空气激发器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,国内贸易,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警用装备(不含国家明令禁止的枪支、弹药,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)(以上不含警服、手铐等警员专用产品、不含仿真武器及其他限制类产品)安防设备制造;安防设备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电子产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记录仪、电子产品的生产与加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