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300MA5GJ0K014 |
| 法定代表人 | 庄志超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0-12-15 |
| 企业类型 | 105 |
| 所属行业 | 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招牌、字牌、灯箱、展示牌、霓虹灯、电子翻板装置、充气装置、电子显示屏、车载广告,代理报刊广告、影视、广播广告,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,商务信息咨询。(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,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,未获审批前,不得经营。)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广告发布(非广 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 ;广告设计、代理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 ;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光学仪器销售;厂播影视设备销售;批发和零售业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卖、专控商品)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其他类:摄影扩印服务。。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