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300MAD8L17D6G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建华 |
| 注册资本 | 3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1-05 |
| 企业类型 | 42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艺创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票务代理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版权代理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专业设计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针纺织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户外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珠宝首饰零售;美发饰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;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影发行;营业性演出;演出场所经营;演出经纪;电影放映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