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2000MAE4HJ9M83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海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11-04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数据处理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娱乐性展览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电子产品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日用品销售;服装服饰批发;鞋帽批发;玩具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灯具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农副产品销售;新鲜水果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演出经纪;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