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60000MADQMUHX49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美华 |
| 注册资本 | 1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7-0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经营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)一般经营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平面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计算机系统服务;文艺创作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日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针纺织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服装服饰批发;日用百货销售;珠宝首饰批发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化妆品零售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专业设计服务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会议及展览服务;装卸搬运;科普宣传服务(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海南)向社会公示)(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,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