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60100MA5RHBQ41H |
| 法定代表人 | 彭瑜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5-25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经营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咨询策划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国内贸易代理(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海南)向社会公示)许可经营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网络文化经营;电子出版物制作;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(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