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60200MA5T2MP61R |
| 法定代表人 | 余爱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12-19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音像制品复制;网络文化经营;音像制品制作;电影放映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歌舞娱乐活动;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育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(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,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