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10100MA61TG8W3R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榕 |
| 注册资本 | 1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2-02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影视创作(不含前置及后置审批);电影制片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电影发行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文艺创作;电脑动画设计;摄影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代理;多媒体设计;网页设计;软件开发;平面设计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;礼仪服务;个人形象设计;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(不含气球广告);销售:工艺美术品;音像制品批发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