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101055826360755 |
| 法定代表人 | 彭爱梅 |
| 注册资本 | 1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1-10-1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礼仪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发行;音像制品复制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经纪;网络文化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