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102MAAM14845C |
| 法定代表人 | 刘美玲 |
| 注册资本 | 10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10-19 |
| 企业类型 | 40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电影发行;音像制品复制;电视剧发行;电影放映;音像制品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游艺娱乐活动;演出场所经营;营业性演出;艺术品进出口;文物拍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制片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电影机械制造;文艺创作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软件开发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虚拟现实设备制造;租借道具活动;玩具销售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;剧本娱乐活动;游乐园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艺术品代理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健身休闲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