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114MAC4JXA50E |
| 法定代表人 | 雷登梅 |
| 注册资本 | 2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2-12-06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家居用品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安防设备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零售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软件销售;化妆品零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服装辅料销售;箱包销售;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;钟表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母婴用品销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日用木制品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玩具销售;管道运输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票务代理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