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303MAALTX3A3C |
| 法定代表人 | 何利华 |
| 注册资本 | 1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07-27 |
| 企业类型 | 39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发布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家具销售;房地产经纪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房地产咨询;住房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(不得从事投融资理财、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,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,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