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502MADA3N412M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以美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1-09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生活美容服务;餐饮服务(不产生油烟、异味、废气);餐饮服务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;道路货物运输(网络货运)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营业性演出;歌舞娱乐活动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殡葬服务;殡仪用品销售;殡葬设施经营;婚庆礼仪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个人商务服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文艺创作;咨询策划服务;日用品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装卸搬运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商务秘书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办公设备销售;办公设备租赁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