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603MAAL0QL33P |
| 法定代表人 | 潘潇洒 |
| 注册资本 | 1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05-06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版权代理服务;版权鉴定服务;版权咨询服务;版权服务(不得从事认证活动);文化艺术咨询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发行;电视剧制作;电影摄制;电脑动画设计;演出经纪(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);影视节目制作及拍摄,影视作品播映服务,广播电视剧制作及拍摄,广播影视作品播映服务,餐饮服务,车辆服务,场地服务,道具服务,人力资源服务,广告片,广告音乐制作,签约艺人,签约经纪人,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