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520623MA6GPUCW9A |
| 法定代表人 | 魏芝康 |
| 注册资本 | 3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8-01-04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图文设计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婚庆礼仪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国内贸易代理;货物进出口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办公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电子产品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娱乐性展览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电影制片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办公服务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进出口代理;食品进出口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;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;互联网信息服务;免税商品销售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 |